2025年6月5日凌晨,内蒙古牙克石一名13岁的残疾女孩小芸(化名)在家中跳楼身亡。事发后,她母亲周丽(化名)从学校心理老师口中得知,女儿早已有过轻生念头。监控和日记显示,小芸长期遭到同学辱骂、推搡,她曾两次写信向心理老师求助,但对方并未将情况通知家长。
小芸出生于2012年,因出生时窒息导致缺氧缺血性脑病,被评定为二级残疾,直到3岁多才学会独立行走。2020年,父母让她进入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周丽说,女儿智力正常、生活能自理,只是口齿不清、走路跛脚,成绩中上。她曾多次请求学校和老师多关照女儿,每天接送、辅导功课,也反复告诉女儿“有事一定要跟妈妈说”。
然而,在小芸去世后,周丽调取了学校监控,发现女儿在教室里情绪低落、沉默寡言,同桌男生肘击、拍打过她,其他同学推搡、拿笤帚打她,有人坐在她座位上模仿她手抖写字,称其有“帕金森”,有人把她的书包踩在脚下,反复踩踏她的书本。
更令人心痛的是,小芸曾两次向学校副校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代老师写信求助。第一次在2025年3月,她化名“夏苒冷”写道:“老师,我觉得我好差劲,也好失败。我小时候身体不好,有点毛病,总是有人笑话我。我没有朋友,胆小自卑……我总在想,是不是我死了就不这么痛苦了?”代老师回信说:“每个人都有情绪不好的时候,过段时间就好了……现在是心理敏感期,只有经过多次失败,才能让自己心理强大起来。”
一个月后,小芸再次写信:“就因为我身体不好,他们骂我是瘸子,可身体不好也不是我想的呀。什么都做不好,就是个累赘。唯一的愿望就是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代老师回信劝她“要打败自卑”“平时不敢做的事大胆去做”“同学们说什么,试着去接受”。
周丽拿到女儿的两封信和老师的六封回信后认为,心理老师既没有给予实质性帮助,也没有及时告知家长,导致错过了疏解时机。
2025年7月,小芸父母将牙克石市第七小学和4名同学告上法庭,认为学校“系统性失职”、同学欺凌导致女儿死亡。一审中,学校辩称小芸在家中自杀,老师没有孤立学生,且求助信是匿名的,心理老师并非专业心理咨询师,出于保护隐私未告知家长。4名同学家长称监控只显示课间活动,属偶发现象,并非欺凌,且与小芸死亡无关。
今年2月,法院一审判定学校承担20%赔偿责任,共计24万余元(保险公司赔付20万,学校4万);父母作为监护人承担80%主要责任。同时,法院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明4名学生实施了欺凌行为。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前,周丽在监控中发现了更多证据:小芸曾多次被同学推搡、抢书包、戳腰、辱骂嘲笑,有人模仿她走路并称她为“疯子”。6月25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超过5小时后宣布择期宣判。
小芸父母的代理律师在二审中提出,学校明知小芸有明确自杀倾向却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还剥夺了她平等参与集体活动的权利,应承担70%以上主要责任。周丽表示,他们希望4名学生道歉,并将判决所得赔偿全部捐赠给残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