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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文旅部门公布首批旅游市场违法典型案件 多类违规行为均被依法惩处

来源:快线潮资讯
本溪市文旅部门公布首批旅游市场违法典型案件 多类违规行为均被依法惩处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近日公布了三起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此举旨在规范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并通过案例警示,督促行业诚信服务,为本溪旅游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 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案**

**案情回顾:**

2025年10月22日,本溪市文旅广局接群众举报后依法对某旅行社开展检查。调查发现,该社负责人张某在未取得出境游资质的情况下,于2025年9月12日借微信群招徕33名游客,策划组织港珠澳8日游行程。

**处理决定:**

该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关于旅行社业务范围及许可规定的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2025年12月11日,主管部门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3312元并罚款15000元;责令停业整顿3天;对直接责任人张某处以3000元罚款。

**2. 无证导游从业案**

**案情回顾:**

2026年6月4日,本溪满族自治县文旅广局执法人员巡查绿石谷景区时,发现彭某正在为5名游客提供导游服务。经核实,彭某未持有导游证,通过微信支付收取这5名游客共计150元作为服务费。

**处理决定:**

彭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即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属违规。根据该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2026年6月25日,本溪满族自治县文旅广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1000元并予以公告的行政处罚。

**3. 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案(续)**

**案情回顾:**

2026年6月2日,桓仁满族自治县文旅广局接举报后依法检查该县某旅行社。经查,该社负责人潘某在无出境游许可证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群招募8名游客,组织上海—济州—釜山—上海6日游。

**处理决定:**

此行为同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2026年6月25日,桓仁满族自治县文旅广局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10000元、停业整顿3天的处罚;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潘某处以2000元罚款。

供稿:赵峰

审核:王庆生

责编:王姝玉 徐怡然

编辑:王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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