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旅游热潮涌动。8月4日,记者梳理多地政策发现,不少城市针对外地车辆轻微交通违法,纷纷推出“首违不罚”等柔性举措。
在广东,省文旅厅、省公安厅等七部门于7月13日联合印发《广东省旅游友好型城市建设导则(试行)》(下称《建设导则》),为各地打造旅游友好型城市提供指引。在“秩序友好”层面,《建设导则》明确推行游客柔性执法,对外地车辆轻微交通违法实行“首违不罚”。
事实上,“轻微免罚”并非仅面向暑期或旺季,而是一项长期机制。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即免于处罚。“轻微免罚”主要覆盖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适用“轻微免罚”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本次行为属于“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范围;二是未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及安全的后果;三是被告知后及时改正。
记者进一步梳理发现,深圳市公安局于4月27日发布《关于在东部景区道路实施相关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明确2026年5月1日至10月7日期间,对大鹏半岛预约通行区域(含坪西路惠深沿海高速以南段),试点在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免除限外措施。届时,经惠深沿海高速葵涌出口及葵鹏路进入该区域的外地号牌小汽车,不受《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按规定时间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深公交通[2025]231号)限行规定限制。但节假日、休息日进入大鹏半岛仍需遵守预约通行管理规定。这意味着,工作日外地车辆驶入大鹏半岛将更灵活。
除广东外,丽江、日照等地也出台相应措施。入夏以来,丽江交管支队对轻微、偶发、无安全危害的交通违法,坚持教育优先、劝导为主,落实“首违不罚”;日照则针对游客因不熟悉路况引发的轻微违法,坚持以教育纠正为主。
文 | 记者 郭思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