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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杂碎的滋味,藏在那说不清的“手气”与饮食氛围里

来源:快线潮资讯
羊杂碎的滋味,藏在那说不清的“手气”与饮食氛围里

羊杂碎

口 张贤亮

每逢读到文人雅士推介故乡风味的文章,我总是一边咽口水,一边暗自羞愧。宁夏作为我的第二故乡,似乎拿不出什么拿得出手的地方菜色。唯独那碗羊杂碎,是我心头好,却也是个尴尬的存在——它既登不了大雅之堂,也写不进文学篇章。端上桌,旁人掩鼻躲避;写进书里,只怕美食家们嗤之以鼻。但我对这口吃食倒是情有独钟,就像北京人痴迷臭豆腐那般,乐此不疲。

中国人吃东西讲究个“物尽其用”,不仅吃肉啃骨,连内脏也要清扫干净。《礼记》里记载古人“茹毛饮血”,如今虽还喝血,但吃毛的人怕是绝迹了。所谓羊杂碎,便是羊的内脏。心肝肺肚肠,切作小块,一锅煮烂。出锅时,淋上羊油炸的红辣椒油,撒把香菜,就算完工。这做法极简单,刀工火候、投放顺序、佐料搭配,都没什么严格规矩。唯一稍费功夫的,算是“吹面肺”:将面粉调成的稀糊灌入羊肺气囊内,煮熟后,羊肺变得洁白如玉,介于面食与肉类之间。用宁夏方言讲,口感极“筋道”。

这般吃法原始粗犷,同西北流行的“手抓羊肉”一样,看似人人皆可上手。实则门道深得很。即便制作流程毫无工艺秘密可言,成品的质量却天差地别。为何差距如此之大?国人将其归结为“手气”。好比腌咸菜、泡泡菜、制鸭蛋,工序简易,但各家味道迥异,有人做得美味,有人却搞得一团糟无法下咽。我在宁夏各地尝过无数羊杂碎,滋味各不相同,不像松鼠鳜鱼那般有固定配方,走到哪家馆子味道都一致。决定差异的,正是那份说不清的“手气”。这种“手气”,非摸彩赌牌之运气,无关男女老少、健康洁净或相貌美丑。究竟是何玄机,无人知晓。无规律可循却真实存在,这便是玄学。营养学、烹饪学等有章法的是学问,“手气”则是高于学问的东西。

因制作简单且全靠手感,羊杂碎本身似乎没什么可说的,吃法却大有讲究。在宾馆招待所吃过,总觉得索然无味,不如路边小摊。细细品味才明白,吃羊杂碎吃的是一种氛围、一套食具和一身打扮。油腻腻的桌子最好没有,干脆蹲在黄土地上,身旁围着一两条狗,气氛便足了。手里捧粗糙蓝边碗,握发黑毛竹筷,食具才匹配。身上披件老羊皮袄最妙,若是夏天,穿件汗渍斑斑的小褂更佳。唯有如此,才能品出羊杂碎的滋味及制作者的人情味,你的味蕾与制作者的“手气”乃至“灵气”方能相通。

这般行头与氛围,若用来吃苏州蟹黄包子或广州凤爪,不仅格格不入,更觉食而不知其味。但对羊杂碎,非此不可。浅看是“食相”,深究则是饮食文化的一种形态。何为“风味”?便藏于此中。恰如苏轼词中的“大江东去”,非得关东大汉引吭高歌才够味,让二八佳人持牙板轻吟,反倒少了那股劲头。

我为何爱上羊杂碎?其实是逼出来的。当农工时,肉与我无缘。队里宰牲,我只能分到一点下水。羊牛马驴骡猪骆驼狗,除人下水(这话略显不敬)外,我几乎全吃过。说实话,对汉族同胞而言,猪下水算上乘,但我仍无份。而在回族地区,羊杂碎是寻常小吃。经过一段被迫接受期,逐渐适应,最终竟成了嗜好。这过程,倒像某人皈依某一学派。

生活变了,环境变了,社会地位也不同了(此处不同仅指我也能吃上猪下水,别无他意),但我依旧偏爱羊杂碎。遗憾的是,再也尝不出那种沉浸于杂碎汤中的销魂滋味。如今常谈文化断裂,这是否也是个人身上的文化断裂体现?

这种断裂令人痛苦,常使我怀念过去的饮食习惯。因此,我在文化上常有返祖现象,比如隔几天就要去小摊吃碗羊杂碎。尽管现在的味道已大不如前,甚至串了味。

后记:此文写于一九九三年。一九九四年春,谢晋先生将我的《那老汉与狗的故事》搬上银幕,片名《老人与狗》,特邀著名影星斯琴高娃、表演艺术家谢添主演。影片在我创办的华夏西部影城开镜。其中一场外景戏是高娃随谢添扮演的邢老汉赶集,重现了七十年代初宁夏某小镇的情景,虽贫穷却熙熙攘攘,摊贩云集。谢晋先生知我爱吃羊杂碎,让我临时客串一次,在卖杂碎的摊上大快朵颐。吃完抹嘴扔钱,起身给高娃和谢添让座。镜头一闪而过,导演及剧组皆满意,赞我演得“地道”,瞬间入戏。我吃杂碎的“吃相”上了银幕,可见技艺之娴熟。

转自《文心书馆·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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