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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徐宪平受贿一审获刑15年 曾牵头制定多项国家级重要规划

来源:快线潮资讯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徐宪平受贿一审获刑15年 曾牵头制定多项国家级重要规划

2026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宪平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定徐宪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其犯罪所得财物依法追缴后上缴国库。

据公开简历,徐宪平为汉族,1954年10月出生于湖南隆回。他于1973年3月参加工作,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有在职研究生学历及管理学博士学位。

徐宪平的仕途起步于基层。早年在湖南省黔阳县大崇公社插队落户成为知青,随后进入长岭炼油厂担任工人,并在此过程中逐步获得晋升。1984年,他出任共青团岳阳市委书记。此后履历包括岳阳市人事局局长、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以及湖南省石油公司副总经理等职。1994年,徐宪平升任长沙市副市长,并于1998年转任湖南省计委主任。

2003年,徐宪平跻身副省级干部行列,出任湖南省副省长及党组成员,并于2006年晋升为省委常委。在2009年5月至2014年12月期间,他进京任职,担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随后在2016年8月受聘为国务院参事。

在国家发改委任职期间,徐宪平曾牵头组织多项重要政策文件的研讨与制定,涵盖“十二五”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以及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此外,他还撰写了《中国资本市场中的风险投资》《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从“十二五”看“十三五”》等多部著作,并发表过数十篇文章。

2025年3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时年70岁的徐宪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同年11月,官方再次发布消息,宣布开除徐宪平党籍。

通报详细列出了徐宪平的问题: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甚至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和宴请,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违规干预他人职务晋升与岗位调整;廉洁防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装修服务;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贷款审批、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6年1月,徐宪平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作的反腐电视专题片中出镜忏悔,案件细节随之曝光。

专题片指出,徐宪平在“退而不休”、利用“余威”谋取“余利”方面表现尤为典型。“认为船到码头车到站了,就没什么顾忌了,把请托办事谋取私利不当一回事。我说了一句话叫,世界真奇妙,退休才知道。这就是放任,完全是放任自己,思想上没有弦了。”徐宪平在片中坦言。

“本质上就是我利用权力给企业办事,企业向我家人和亲属输送利益,典型的权钱交易,事因我而起,人因我而聚,祸因我而种。我是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这不是一股道上的车,你在一股道上跑就肯定会撞车翻车,所以我实际还是真正感到很痛悔的。”徐宪平这样反思道。

2026年3月,徐宪平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赤峰市中院于5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证据,徐宪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徐宪平作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徐宪平利用担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改委副部级干部、国务院参事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53万余元。

赤峰市中院认为,徐宪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具备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法庭决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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