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16岁女生服刑期间发现漏罪,被判12年”这一话题迅速登上热搜,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日前,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刑事案件作出的一审判决已出炉。出生于2004年的被告人陈某,因触犯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陈某此前正因强迫卖淫罪、抢劫罪及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在狱中服刑,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判决书披露的细节显示,2020年7月,当时年仅16岁的陈某因琐事纠集他人,将被害人某甲限制人身自由于宾馆内长达四十余小时。在此期间,陈某多次对被害人实施殴打与辱骂,并逼迫其向家属索要钱财。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的伤情构成轻微伤。法院审理认定,陈某的行为分别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与抢劫罪。虽然考虑到陈某犯罪时属于未成年人,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但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该罪行是在服刑期间被发现,法院最终依法对其实行数罪并罚。
星标🌟“指尖新闻沈阳晚报”
最新最热的推文秒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