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9日清晨,四川眉山仁寿的乡村并不平静,发生了一起持续约三小时的连环伤人案。一名49岁的男子徐某携带匕首外出,袭击了四名熟人,最终导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时隔十个月,这起故意杀人案于7月24日在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案件起诉书显示,案发当日清晨8时许,头戴鸭舌帽的徐某携带事先准备的匕首从家中出发。据其事后供述,此行目的是“了结恩怨”。他的第一处目标是亲舅舅高某云,而在离开家不久后,他在路上遇到了同村长辈高某某,随即实施袭击。
随后,徐某赶往82岁退休教师高某远的家中。院落监控记录显示,8时32分,徐某走进院内并呼喊高某远的名字。当时正在屋后喂鸭的老人应声作答,徐某循声靠近,拔出匕首刺向老人的胸部。数分钟后,他撤离了院落。高某远曾执教乡村小学三十余年,其家人回忆,老人生前从未提及与徐某存在矛盾。
连续袭击三人后,徐某骑上电动车来到邻居家中,持刀刺伤村民毛某星,随后沿着机耕道向山林方向逃窜。当天上午11时30分许,警方在逃亡途中将其抓获。眉山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当场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同年9月24日,徐某被执行逮捕。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三名遇害者均因单刃锐器刺中胸腹部,导致心脏、肺部破裂,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伤者毛某星的伤情被评定为重伤二级。
案件走向的最大分歧,源于一份精神司法鉴定。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意见认为,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属于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据法律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法律允许从轻或减轻处罚。
这份结论引发了被害人家属的强烈质疑。家属梳理了案发前的一系列细节,指出徐某曾提前数月向村民打探被害人住址,案发前关闭手机并丢弃手机卡,作案后更是选择偏僻路线逃匿。高某远的儿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些行为显示出作案具有明确的计划性,他们对鉴定结论提出了异议。目前,被害人家属已正式提交申请,要求对徐某案发时的精神状态、刑事责任能力启动重新鉴定。
村民亢先生记忆中,徐某平日沉默寡言,见面会正常打招呼,在外人看来与常人无异,甚至有村民称还曾与徐某打牌吃饭。村干部也表示,此前未听说徐某有长期就医治疗精神类疾病的记录,村内也没有他突发精神失常的相关传闻。记者了解到,徐某早年从事屠宰行业,有犯罪前科,曾因故意伤害获刑,属于累犯。检方公诉意见指出,累犯情节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同时,鉴于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具备坦白情节,可从轻考量。
关于行凶动机,徐某供述,杀害高某远是因为当年读书时对其管教严苛,心中积怨多年,伺机报复;针对舅舅和同村长辈,他笼统表述为“了结恩怨”。多名家属及村干部核实,近十年间,双方并无明显的激烈冲突或经济纠纷,但这些相隔数十年的旧事最终演变为悲剧。
案发至今已逾十个月,这起案件在原本相熟的乡邻间造成了深刻影响。目前,高某远的遗体仍停放在殡仪馆,其子高先生说,希望法院可以给父亲一个公道,“我父亲一辈子扎根教育事业,育人无数,没想到遭此厄运,希望法院能严惩徐某。”
记者:赵桂凯 摄影:赵桂凯 编辑:柏凌君 校对:杨荷放















